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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发出后 18家外卖商户全部整改到位

正义网宁波7月11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方芳 唐丹妮)近日,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收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复函共享厨房和外卖的餐饮小商户们,称已依法查处了18家入网餐饮单位,约谈两家外卖平台象山地区代理商,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入网经营户的资质审查,清查了县域范围内700余家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确定建设100家网络订餐“阳光厨房”,使网络餐饮质量安全得到有效提升。

2018年11月,该院民事行政部门的检察官接到举报电话称:“某外卖平台上的某烤肉拌饭店没有实体门店,食品安全存在隐患。”接到线索后,检察官按该店登记地址实地调查,发现并无相应实体门店,而且该店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较大食品安全风险。

这种情况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现象?该院决定对全县城区范围内的入网餐饮单位进行排查。6天内,检察官在某外卖平台调查了400多家商户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结果出人意料,71家入网餐饮单位未按照《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比如某麻辣烫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已注销,却可以在网上下单;某酸菜鱼店套用营业执照;某烧饼店餐饮服务许可证已过期等。

广大网络餐饮消费者的权益受损,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该院立刻对有问题的商户开展实地调查,并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的登记信息,新发现为数不少的商家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上未载明含网络订餐事项。

今年3月份,检察官再次登录某外卖平台,核查到部分商户自行整改了问题,但仍有18家商户存在违法行为共享厨房和外卖的餐饮小商户们,其中77.8%的商户未按规定在登记证中载明从事网络食品经营;16.7%的商户不具备实体经营门店、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个别商户未按要求公示和更新信息。

5月8日,该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职能部门对涉案商户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系列网络外卖餐饮单位违法违规问题,经过该公益诉讼监督,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我们将与行政执法部门一起,持续关注食品安全领域,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的力度只会增不会减。同时,提醒大家点外卖时,不要只看食物图片和评分,要重点关注商户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硬性指标。”该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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