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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兑我的美容院,我还给你垫的房租,你也给我打了欠条,现在你和房主之间有纠纷,不能不还我的钱啊! ”“美容院兑下来,我才发现房子已经被原房主卖了,现在新房主管我要房租,你还管我要欠款,我该怎么办? ”

日前,沈阳的张女士和岳女士为此对簿公堂。

兑店垫5万租金

张女士在沈阳市铁西区经营一家美容院,岳女士是这家美容院的顾客。 2010年1月,张女士将美容院兑给了岳女士。“店虽然是我的,不过房子不是我的,当时我的店还带着租金的。她和房东詹某重新签租房协议。她希望我能帮着先垫付一下租金。 ”张女士说。

张女士于是借出了5万元垫付了租金,岳女士也给张女士打了欠条。

新房主找上门

“不过,我只经营了2个月了,就有人上门了,拿着房产证,说房子是她的……”岳女士表示。原来,早在张女士将美容院兑给岳女士时,原房主就已经在卖房子了。眼看着欠条的还款期限到了,岳女士并没有还钱。

今年1月,张女士将岳女士告上法庭。

日前,此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岳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美容院共享房租模式,既然出具了欠条,同时没有证据证明岳女士是在受欺骗、被逼迫等条件下出具的欠条,那么这个欠条就是有效的,就应该还钱。如果詹某卖房子时确实隐瞒了已经收取房租的情况,新房主来讨要房租,岳女士还缴纳了房租,詹某的行为就侵犯了岳女士的权益,岳女士可以找詹某主张权利;不过这是另外的法律关系,和张女士无关。同时毕竟房子的产权交易是以房产证的变更为准,房产证的变更日期,是在詹某收取租金之后,就是说詹某和岳女士签订租房协议时美容院共享房租模式,詹某还是形式上的房主,如果岳女士依据詹某出具的房租收条,坚决不向新房主缴纳房租,新房主也可以找詹某主张权利。”律师表示。记者 隋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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