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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记者马树娟

“在健康的行业生态中,企业应该采取一种具有长久竞争能力的方式,比如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而不是一味地打价格战。”在6月20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召开的“促进共享经济市场健康发展”研讨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监司副司长韦犁指出,一个行业没有监管肯定不会正常发展,面对共享经济这种新兴业态,如何做到科学监管需要各方共同探索。

研讨会上,有两位嘉宾分享了最近在网约车打车的经历:通过网约车平台约车时,发现迟迟没有司机接单,不得以只能自己开车出行,或者在机场排长队乘坐出租车。

滴滴出行副总裁魏东辉介绍,目前,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都对网约车司机的车牌、户籍做了严格的限制,近段时间以来,监管部门加大了执法的力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网约车的供给。

魏东辉介绍,网约车司机中,除了部分专职司机外,还有大量的兼职司机,而目前很多城市出台的网约车细则,对专兼职司机采取的是同样的监管措施。他建议,能否参照出租车的工作时长,对网约车司机做专、兼职的区分,从而采取分类的、更精细化的监管措施,来保障市场供需的平衡以及规范运行。

中国信息通讯研究院政经所副总工何霞认为,目前,对共享经济领域的监管,如对网约车的监管,既要保障乘车人的安全,也要保障公众能坐上车。监管部门在过去较为粗放型的管理上面对共享经济的措施面对共享经济的措施,能否做的更精细化一些,这些都值得思考。

近两年来,在资本的助推下,共享经济领域也开始大打价格战,以网约车市场为例,无论是滴滴、快的、优步当时抢占市场的竞争,还是今年3月,美团与滴滴在上海网约车市场上的竞争,都有价格战的影子。共享单车市场也不例外。如何对共享经济企业的这种竞争举措予以引导和规制,也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何霞分析,共享经济以及整个互联网领域之所以频繁出现价格战,主要在于很多共享经济业态的门槛较低,竞争者进入较为容易;用户转移成本低,只需要下载、删除一个App就可以实现转移,成本几乎为零;用户对价格敏感度高,这一点在网约车市场和共享单车市场都得到了体现;而目前共享经济又是资本高度集中的领域,资本的参与又加剧了价格战的强度和持久性。

不过,2017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法删除了“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规定,只是在反垄断法中规定,“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属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而予以禁止。而在瞬息万变的互联网行业,要确定一个企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则涉及到相关市场的界定等诸多问题,较为困难。

何霞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共享经济企业之间的价格战是否要给予规制,监管部门可以从价格战是否有利于产业的健康发展、是否有利于用户利益的最大化、是否有助于产业安全三个角度去关注;目前来看,大部分价格战,其实都只是在短时间内给用户带来了福利,从长期来看,并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创新与发展。

对于一些平台之间开打的价格战,何霞认为,从短期看,政府的约谈可以起到一定的效果,不过从长期看,还需要在立法、政策上予以进一步探讨。

魏东辉说,在共享经济某种模式发展成熟后,应该把更多经济资本用在技术提升,用提高服务质量来打造更高端的商业模式。作为网约车具有代表性的服务商,滴滴将会不断通过技术发展做到定位更精准,在有限的运营情况下更高效地完成载客服务;未来,滴滴会把更多的精力、资本发挥在打造下一代智能交通和下一代无人驾驶中。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副巡视员周虎提出,要促进共享经济市场健康发展,还需要加大扶持引导,鼓励商业模式和技术创新;加强统筹和风险管控,推动风险经济协同管理;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产能共享;加快新技术的应用创新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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