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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呆全国!虚开13亿被查,这些虚开发票雷区80%的会计却习以为常!

就在一月前,全国首例利用互联网共享经济服务平台虚开发票案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达13亿余元,行动当天,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10省15市同时收网,部、省、市、县四级联动,共出动警力200余名利用互联网共享经济服务平台虚开发票,传唤控制涉案人员46名。

税务部门近年来的“征、管、查”均围绕“以票控税”越来越严了,联合公安、海关、银行多部门,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尤其是虚开的企业,将一查到底。

作为财务人员,在实务中虚开发票离我们远吗?我们先来看看以下情形,不知你有没有遇到过或者这样操作过的?

1.开票要另加税点的经历,比如采购人员去五金模具店购买配件,已经算好价格准备付款了,采购人员提出需要开具发票,卖方却说要加收8个点的“税点”?

2.老板请客户去吃农家乐,未能取到发票,报销时老板说加油票代替就好了,账上固定资产科目都没有车!

3.因为公司前期账务不规范,很多笔对公付款记录未取到发票,作为新接手的财务人员为了规范账务处理专门找人代开发票!

涛哥相信很多财税人员都有类似的经历,在分析之前我们先来说说何为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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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构成虚开发票

何为“虚开”

即未发生经营业务而开具,或者虽发生经营业务但在数额、项目上不能如实开具。

虚开发票的情形

包括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开具、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营业状况不符的发票四种情形。

现在,涛哥就结合是否构成虚开发票对上述三种情况来做一下简单的分析:

实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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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形,针对开票另加税点的问题,我们先来判断是不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即开发票是销售方的法定义务,在价格双方已经谈妥确定的情况下销售方无权就自己的税收成本而向购买方另行收取税点,因销售方在给出的价格中其实就应该考虑税收成本,除非明确标明是不含税价格,在这里我们需要知道的是不单只有在开了发票才纳税,而是有产生应税收入就需要申报纳税,而恰恰很多公司都是只根据开票的部分申报收入,未开票部分没有申报,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其次,构不构成虚开?虽然该项业务是实际发生的,但是金额并未如实开具,因此构成虚开发票。

第二种情形,用加油票替代餐票进行报销的行为,该项行为不构成虚开,因为加油费肯定是根据你的真实加油量据实开具,但是这样操作就合规合法了吗?答案自然不是,这里我们需要注意到的是该公司账上固定资产并没有车辆,我们试想一下,一个公司连车都没有,账上挂着的加油费却异常之多,这显然是有虚假成分在的,是不是很容易引起税局的稽查,所以还请财务同胞们慎重!

第三种就是典型的无真实业务让他人代开发票的情形,这种一定是属于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二、虚开发票的后果

虚开发票行为的处罚措施有: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对虚开发票的处罚措施我们可以看出虚开发票一定违法,但不一定犯罪,需要达到法定情节才会受到刑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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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在2020年7月24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中明确表示:依法慎重处理企业涉税案件。注意把握一般涉税违法行为与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的涉税犯罪的界限利用互联网共享经济服务平台虚开发票,对于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非骗税目的且没有造成税款损失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性处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移送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尽管在某些情形下不构成犯罪,那我们是不是就能存在侥幸的心理能躲过税务稽查从而免受行政处罚,答案是六个字:不存在!别想了!金税三期系统监控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库存、银行账户、应纳税额等各个维度,关于企业的涉税信息都难逃税务机关的监控,企业的涉税风险也将大大提高,偷税漏税将无处藏身!

税务风险给企业带来的后果

一、增加企业的成本:因违反法律法规少纳税增加的处罚成本;因税务风险而成为税务机关的重点监控对象的应付成本;

二、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等决策行为产生影响,对企业的投资决策、财务决策、组织设立形式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导致企业的信誉受损,这样可能就会对企业在产品交易、银行贷款等方面产生不良的连锁反应。

三、如何防范税务稽查

那面对税务机关这么“强悍”的监管系统,怎么才能减少企业的税收风险,免遭税务稽查。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01.收入方面

收入这块是税务机关监管的重中之重,就如上述我们所说的开票另加税点所反映出的企业只对开票部分进行申报纳税,但有些行业的未开票收入的占比是非常大的,比如超市、餐饮行业,税务机关会比对企业内部与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等其他指标及同行业的相关数据,一旦比对出现异常,那就会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财务人员需要做好未开票申报的明细台账,后期补开了多少发票直接从台账中减除,这样未开票的收入申报就非常清晰,不至于混乱,在应对税务检查时候也能说的清楚。

附:未开票收入的增值税申报填列如下:

02.成本费用方面

企业有销售收入了,与之对应的就要有成本,还有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有些企业前期为了采购价格更低的原材料而从非正常渠道购买,财务人员账上一直挂着暂估,等企业做大做强想要规范账务处理了,到最后为了平账专门去找人代开发票,还要另给税点,这种行为无疑得不偿失,违法还多掏钱,因此企业在开始运营的时候就要制定好相关的内控管理制度,比如采购原材料需要从正规渠道寻找供应商并取得正规的发票、员工报销需要凭真实业务开具的发票还有相关单据方可报销,落实好相关财务细则,涛哥也相信要做企业的大佬们都想把公司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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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利润方面

老板可能为了少交企业所得税,会让财务人员采取虚增费用或隐瞒收入的方式达到目的,而财务人员可能就会从虚列人工费用、多入加油费、餐费、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随意变更固定资产净残值和折旧年限等手段进行调节,千万不要这么干了!就单从虚列人工费用来看,目前的个税APP对于个人在办理个税业务时如果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或者认为自己的某条收入信息并非本人实际取得,可以提起异议申诉,企业就会面临被申诉的风险。而针对账务处理,财务人员可能会对出台的一些政策有误解,比如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为公司购进了不超过500万元的机器设备就可以直接在账上一次性确认费用,但是这只是税法的规定,做账我们是要根据会计准则来执行的!

04.库存方面

你所在企业账上的库存与实际的库存是不是一致?相信有不少财会人员会遇到账上库存巨大而实际库存所剩无几的情况,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上有:没有定期的盘点程序、存货核算不准确、实行两套账导致成本核算不正确,在此涛哥提醒还在实行两套账的企业要警惕了!想做大做强,想降低税务风险,尽快两账合一;其次,加强库存管理需要控制好库存,这样可以减少资金压力、减少人力、优化陈列、提高销售、加快周转。

05.银行账户方面

大多数公司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进行收付款,但这样操作会带来的风险有:对收款而言,尽管你有如实申报,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少报或隐瞒收入的风险;对付款而言,一是,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三流不一致,可能会被怀疑买发票而被认定为“偷税”;二是,未通过企业银行账户支付货款,很容易领受虚开发票,比如发票是卖方找第三方开具的。因此公司需要加强货币资金收付款管理,比如一般情形下收款都要通过公司银行账户,只有特殊情况或者合同金额较小才能用现金收款或是其他方式。如果公司为了收款方便,也可以以公司名义申请开通微信、支付宝收款功能,这样就可以直接绑定到企业的银行账户了。

06.应纳税额方面

在实务中,财务人员往往申报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是根据账面收入的金额进行申报的,忽略了增值税与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行为,从而导致少交税款,比如公司将外购的产品赠送给客户,在增值税方面你有进行过申报吗?所得税方面你有进行过纳税调整吗?估计很多人未能做到,但这些都是税务相关的风险点,所以我们还是要引起重视。

现在,你对虚开发票是不是有更深入的了解呢?防范税务局的稽查,是不是也有招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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