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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重构国际税收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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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郑渝川

2016年,欧盟最高反垄断监管机构委员会做出决定,要求爱尔兰向苹果公司补征2003-2014年未缴纳的130亿欧元税款。在此之前,爱尔兰向苹果公司、亚马逊等主要跨国公司提供税收优惠。此举引发苹果公司、爱尔兰官方以及美国政府的不满。

数字经济巨头谷歌近年来也利用欧盟税收体系中的漏洞来避税,据悉仅2017年当年,谷歌就曾将230亿美元利润转入百慕大避税天堂,而在荷兰纳税仅为340万美元。英、法等欧洲国家为此专门出台政策,宣布征收数字服务的专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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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版的《数字经济国际税收治理变革》丛书指出,苹果公司和谷歌的避税案涉及金额巨大,欧盟的“硬刚”态度其实正是因为数字经济近年来对现行国际税收规则产生了巨大冲击,引发了数字经济征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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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数字企业普遍采用了无直接对价经营问题,也就是对一部分免费参与的用户不要求支付显性的价格,而向另一部分有偿参与用户收取直接对价,赚取利润,以此向免费参与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以吸引更多的用户。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有Facebook、谷歌等,可以让企业顺利规避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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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国际税收治理变革》书中指出,近年来,国际税收规则秩序已经受到强烈冲击,新的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各国投资和贸易的形式发生了改变,这使得各国税收治理工具及国际税收利益划分都面临较大的问题。

数字经济有价值链、价值平台、价值商店三种不同商业模式,改变了跨国公司全球价值链构建和利润生产机制——这意味着数字跨国公司以及传统行业但转型为数字化运营的跨国公司,跨国界高度流动,不断竭力扩大业务规模(通过业务收购、平台扩张、交叉控股等传统形式,以及不断扩大数字产品和服务的领域等新形式),缩减业务实体,数据成为了核心生产要素,用户参与数据的创建但数据资源的专属权和商用可能实际上属于数字经济企业,这些都使得数字经济的业务开展国,包括中国、美国、欧盟以及其他一些国家,都无法依照原有的征税方式实施税收管辖和征税。

《数字经济国际税收治理变革》书中指出共享经济被避税,很多跨国企业利用常设机构规则认定的漏洞,通过税收筹划在来源国形成物理存在的经营实体,特别是很多互联网公司通过辅助性或准备性的活动,甚至是业务和财务外包就可以在来源国创造大量价值,获取巨额收益却免于重税,其税收贡献除了部分雇员的个税、办公和财务运作所产生的财务费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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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也谈到,数字经济下交易对象的实质是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公允价值难以确定,所以成为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实现避税的工具。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关联交易、成本分摊、授权许可等方式,转移相关收益,所以产生了利润归属难题。

在推动数字经济国际税收治理变革方面,欧盟走在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前列,不断改进、细化立法,以期能够更好、更准确地确认数字企业经营状况尤其是利润总额、利润错配。欧盟明确数字服务税的应税收入范围、纳税人、纳税地点、税率、纳税缴纳方式、征管反漏税等原则,使之变得具有可操作性。还在此基础上,推出了数字广告税。当然,数字服务税本身也受到了欧盟内部诸如荷兰、爱尔兰等国的强烈反对。

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专家委员会,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近年来都致力于推动出台数字经济国际税收框架,以确保数字跨国公司哪怕在业务开展国没有实体存在,也要缴纳必要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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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国际税收治理变革》书中指出,数字经济背景下国际税收合作应当从双边走向多边,也就是避免每两个经济体之间签署协议所造成的治理滞后以及协议内容难以统一,而应真正实现多边共同参与。这样有利于同时保障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实现数字税收征收的公平正义。书作者强调,应当“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重构国际税收新秩序”,通过国际税收治理的磋商谈判、协作共赢,真正意义上创造出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全方位互利互信,让各国借以共享发展红利,让数字经济真正走向技术福祉惠及全人类的方向。

书中也谈到,数字经济治理的国际合作,任重而道远,而数字跨国公司天然的趋利性使得其很难真诚配合这方面的治理变革,这种情况下,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需要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系统性和针对性,基于其他不同类型的国家和地区在反避税问题上的困境,有针对性地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书作者建议,我国应坚定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信念,在追求自身利益时兼顾别国利益,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并采用协商方式解决诸如中资数字企业在其他业务国产生的相关争端;进一步增强我国的数字经济实力共享经济被避税,提高国际地位和话语权。

《数字经济国际税收治理变革》丛书分为“理论、战略与政策篇”、“挑战、应对与机制篇”、“案例、专题与评注篇”,清晰地解析了经合组织提出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反避税战略,提出了构建适应“一带一路”倡议的税基共建与利润共享(New-BEPS)国际税收合作战略,并给出了相应的战略落地安排建议。书中汇集了数字经济产生以来,相关跨国公司与发达国家、国际组织在数字经济国际税收改革方面的矛盾、分歧,便于读者了解当前的数字经济国际税收治理现状,以及这方面改革的未来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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